第5章(1 / 2)

【第五章 】为了生计做盘算

「你怎么又在做了,不累吗?」

带着心疼的斥责,出自面有怒色的韩重华口中,他自认自个儿已经很勤快了,趁着入冬前,他几乎日日上山采摘各种草药,再分门别类地交给弟弟负责暴晒和切碾。

药有不同的药性和煎服方式,预先做好处理方可方便取药,他们能动用的银两不多,能自己做的事就尽量自个儿动手。

可是和隔壁的乔家妹子一比,那真是微不足道。

韩重华擅长的是医,他也专注在这上头,整日采药、辨药、分药,偶尔出个诊赚点诊金维持生计,而乔立春不仅隔三差五的上山打猎,她还利用闲暇时开垦山脚下的荒地,一锄一锄的将杂草除尽,挖出土里的石块。

虽然辛苦,但她甘之如饴,流汗得来的结果她十分满意,靠自己并不难,只要持之以恒。

「就差一点了,快好了。」不用半个时辰,努力了十来天的田地就完成了,这是属於她一个人的上地。

根据本朝的主有权,无主的荒地若自行开垦,不足一亩以内不记名,收成归开垦者所有,也不用缴纳税金,而一亩以上归开垦者私有,三年内免缴税,可自行利用。

望着一片被翻起的黄土,乔立春心中满是骄傲,这完全是属於她个人的,不用与人分享,只要到衙门做了登记,让里正带人来测量,两亩地的地契便会写上她的名字。

因为乔家还有个失踪的大儿,在未确定死讯前她总觉得有天乔家的一切要还给他,他才该是继承乔家一切的人,而她不能鸠占鹊巢,毕竟她不是真正的乔立春。

所以她也想拥有自己的家业,等乔立秋出现时,她便将他该得的还给他,不贪这份家财。

这些日子她打了不少猎物,部分用盐腌了,搁置在地窖里,一部分拿到镇上。

当个猎户的收入还不错,她卖了两次野物赚进二十七两银子,赚的可不比种了十亩田的稻子少。

至於剥下来的皮毛她还没打算卖,她想等天气再冷一点才整批卖给皮货商,大批的买卖较划算,省得她一家一家的卖,累了身子也赚不了多少钱,还得看人脸色。

她已托人打探城里的皮货铺子,看哪家规模较大、哪家的价钱公道不会瞎坑人,等她弄够了一车的皮毛再上门,那时才好谈价钱,给自己增加一笔财富。

她短期的目标是拥有百亩水田、五十亩旱地、一座小庄子,当个放租的地主婆坐收其成,曾经的戎马生活太辛苦了,她想松快松快,什么都不想的抚养一双儿女成人。

至於以后的事以后再说,现阶段这样就好。

「我来帮你。」挽起袖子的韩重华下了地,抢过她手中的锄头往下一锄,认真的锄起地。

「不用了,韩大哥,就剩一点点了,实在不好让你费心。」这人是怎么回事,老抢着帮她做事。

乔立春不想欠人太多人情,她想她还没弱到需要帮持,可是性情看似温和的韩重华却异常坚持,老认为她需要帮忙,明明她做是好好的,他偏要插上一手表示是举手之劳。

去他的举手之劳,他没发现他过度的关心已引起村民的侧议吗?偶有流言传出,大家看他们的眼光也意味深远,好像他们之间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嗳昧一般。

「一边歇着去,少开口。」这土这么硬实,她怎么掘得开,肯定又伤了手,待会得给她瞧瞧。

韩重华也不懂为何独独对她特别关注,也许是第一次在面摊碰见时,她苍白瘦弱的病容让他印象太过深刻了,因此他一直认为她身子骨不好,做不来重活,才想帮帮她。

人都有恻隐之心,帮着帮着就习惯了,一见到她就想帮忙,让她省点力气。渐渐地,他也没拿她当外人看待,有时他弄了饭菜会端去乔家,或直接留在那边帮厨艺差的女主人烧菜,顺便留下来用饭,最后连韩重阳也会端着空碗来蹭饭。

好在韩家的外围的围墙较高,外人瞧不见两家院子的情形,而西边的周婶家也不是碎嘴的人,乔立春的名声得以暂且保住,没被人当茶余饭后的话题。

「……这是我的地。」乔立春无力的抗议。这人是牛呀!听不懂人话。

头也不回的韩重华将衣服下摆一提,往前头的腰带一塞,露出藏青色褶裤。「我就像是你的兄长,立秋不在,我就代替他照顾你,你把汗抆一抆,免得风邪入身。」

这人真唠叨。袖子一抹,她抆掉额上薄汗,喝了口竹筒里的水。「你这几日要入城吗?」

他一顿。「明日。」

「那我搭个便车可行。」驴子拉的车比牛车快,她卯时出发,午时前就到了,省了不少时间。若用走的,大概要走上一天,她没法当天来回。

「行呀,但你要去城里做什么?」他聚精会神,连条地龙都小心的避开,留着它们替土地松土。蚯蚓是田里益虫,在土里钻动可挑出地肥。

「我前两天不是打了一头鹿吗?割下了一对鹿茸,趁着新鲜我想拿到城里卖。」鹿茸价钱很高,够她买几亩地了。

乔立春的本事大到惊动全村村民,她一个没几斤重的女人居然拖了一头重达两百斤的雄鹿下山,那头鹿的体型有她两倍大,后腿肉比她大腿还粗,她脸色发白地将雄鹿拖进村里,一到家门口就累瘫了。

幸好隔壁的韩家兄弟合力将雄鹿抬进院子,不然她真没气力再动了,连喝了几碗水才缓过气来。

村里的人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雄鹿,全好奇的跑来乔家围观,乔立春见状便以两文钱便宜卖些鹿肉给乡里,他们个个乐得你三斤我两斤的买回家嚐嚐鲜。

一头雄鹿最后只剰一条后腿肉和十斤左右的腰腹肉及一些杂碎。乔立春把腰腹肉留下,后腿送给常帮她的韩家,至於鹿杂碎就被周婶拎回炖了一大锅汤,连着周、乔、韩三家都能喝上碗公大的杂碎汤,把众人撑得肚胀。

至於鹿茸在肢解鹿躯前就已取下,还带着血,被乔立春收入屋里,隔日用热水烫去茸毛,洗出白色的茸角。药材行只收处理过的鹿茸,未去毛的鹿茸价格偏低。

「那对鹿茸有三十斤重吧!」看起来挺沉的。

「差不多,一只鹿茸十五斤,一对重量加起来应该有三十斤。」她本来还想打只母鹿,可她怕带不回来。

若是战铁兰,双肩各扛一头鹿也绰绰有余,脖上还能别上十来只小型猎物,可是乔立春的身子太差了,那头雄鹿还是她用藤蔓编成的架子硬拖回来的,她边拖边休息,花费了比平时多一倍的脚程。

「剥下的鹿皮你要做什么?」那一大块鹿皮足以做件男人的短袄,冬天穿来特别保暖。

「等日头好一点拿出来晒一晒,再研制一番,给宝哥儿、贝姐儿做双鹿皮靴,剩下的做成头绳和腰带,给贝姐儿绑头发,让宝哥儿系衣服。」她头一个想到一双儿女,希望给他们最好的。

听到她只想着孩子而遗漏她自己,韩重华心中升起一抹不舍。「那你自个儿呢,不怕冷?」

她一听,心头微暖。「过两天我看能不能上山猎头狼,做身狼毛大氅也不错,显得威风。」

「不行,狼太危险了。」他一口否绝哪有什么动物不危险,任何动物濒死之际都会奋力一搏。

「我会找落单的孤狼,成群的狼我也不敢招惹。」蚊多咬死象,狼群一聚集,再多的人也招架不住,她再犯傻也不会以命相搏,做无谓的牺牲。

「你就不能少往狼口里钻吗?它们可不是山鸡野兔,让你一捉,蹬个两下就不动了,被凶猛的狼咬上一口就能撕下你身上一块肉……」她是在以身喂狼。

不想他老生常谈的一再提及她深入险境的事,乔立春打断他的话,把话题带开。「你在县城的铺子找得如何,赶得上在明年开春开馆吗?」

看了她一眼,韩重华好笑又好气的勾唇一声,「找了几间铺子都不错,就是价钱高了些,要再看看,我明天就是要去瞧瞧房牙子介绍的地方,铺子有点旧,地点尚可。」

「你是要买断还是长期租用?」前者是自己的,不用担心屋主出尔反尔调涨租金,后者能保有足够的资金调用,不必窘迫到买药材都得锱株必较,仔细盘算。有利有弊,全凭个人看法。

「看情形,合适便买下,反之就只能以长期契约用租的,我是个穷大夫,要斤斤计较。」一哭完穷,他自个儿低低的笑出声,身怀数千两银子还算是穷人吗?

若是不当大夫,他这些银两足够他付个舒坦的余生,对泥里刨食的乡下人而言,他们穷其一生也赚不到一百两,更遑论破千,他已经是村里的「首富」。

可若想在城里买宅子,地点不能太偏僻,没有一、两千两是买不起的,他还要进药材、整修店面、雇几个捉药的伙计,林林总总算下来,真的有几分拮据,银子不太够呀!

所以他尽量节省成本,当用则用,当省则省,能自己做的事就不假手他人,把开支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。

「可我瞧你却尽做傻事,有空闲不如多去看几个病人,别老往我家瞧,我们真的过得很好,无须你的援手。」他和他们家走得太近了,近到她有点心慌,总觉得亏欠了他什么。

「好不是嘴上说的,我有眼睛看,你常不在家,将孩子托给给隔壁的周家,你没想过孩子们更想娘亲在身边吗?」两个孩子都太懂事了,乖巧的不会向母亲哭闹一抹愧色掠过脸上,乔立春笑得涩然,「我是想趁都会入冬前多打些猎物,多储备粮食和银两,不在大雪一下,我什么也做不了,坐吃山空,苦的还是孩子们,而且宝哥儿明年就五岁了,我想让他到县城里读书。」万般皆下品,唯有读书高。

想出人头地不一定要读书,可是不识字肯定矮人一截,她没当过母亲,也不知道如何做好一个娘,她能做的就是尽量栽培儿子,让他在日后的人生中能抬头挺胸做人。

「为什么要到县城?」太远了。

乔立春干笑地将一撮落发往耳后撩。「他爹是平安镇的秀才,碰上了不太好,尤其他的妻子怀了身孕。」

为了避免肚子太大露了馅,前不久钱平南已大张旗鼓的迎娶县令之女段锦如,随即发出「入门喜」的喜讯,当然大家心知肚明是怎么一回事,不过没人挑刺的说破,照样喜气洋洋的说了句恭喜。

在县令老爷的私心下,钱平南才能从童生身分变成秀才,岳父帮女婿天经地义,他如愿以偿的靠裙带关系提升了地位。

只是段锦如的胎象不太好,目前还在安胎中,想讨她欢心的钱平南常在街上溜达,买些有趣的玩意儿送给妻子。

乔立春上一次入镇就巧遇正在为新妇挑选簪子的前夫,他见她一身村妇打扮便奚落几句,嘲笑她是过不了好日子的落难凤凰,一辈子只能在低等人中打混,得过且过。

她是过得不如钱家没错,但这只是暂时的,只要给她几年光景,她早晚会把钱平南踩在脚下,让他再也张狂不了。

韩重华面上一凛。「你是怕见他还是不想见他?」

「有差别吗?」她不解。

「前者是尚余夫妻之情,见了难免伤感;后者是厌恶,想和他撇清关系。」那种斯文败类是男人之耻,说来该不屑与之为伍才对。

深秋的风吹来,乔立春打了个冷颤。

「韩大哥,好马不吃回头草,你看我是拿得起放不下的人吗?」

对她而言,钱平南根本是个她连多看一眼都嫌弃的陌生人,和他做夫妻的是原主,她对他一点也不感兴趣。和离是给了她方便,免得她杀夫。

闻言他笑了笑,又弯下腰掘地。「你打算在这块地种什么?」

「地里无肥,就种上土豆、玉米、大豆之类的杂粮,先养养地,种些短期作物,赶在下雪前收成就好。」还有个把月,应该来得及给家里添得食粮。

院子里的柿子都红了,可以做柿子饼了,卖了一半的枣子所剩无几,过两日摘了放在窖里冻着吧,等过年再吃……

「也好,等要下种时别忘了喊我一声,我来帮忙。」他理所当然地算上自己,不把自己当外人。

「韩大哥……」她无力的一喊。

这男人太把自个儿当回事,他是大夫,不是按察大人,什么都想管,何况两亩地对她来说不是问题。

东北军缺粮的情况相当严重,因此在战铁兰的父亲还活着时就大举屯田,让不打仗的军士去种田,上至将军下至小兵都得下田去干活,以所获米粮养军队、所以乔立春上山能杀虎,下地能种田,举凡气力上的活都难不倒她,她欠缺的是一位会烧菜的厨子。

「好了,可以回家了,拿起你的锄头,咱们回去做饭。」一抹汗,韩重华背起掘置一旁的药筐。

咱们?这句话听来真嗳昧。好像他们真是一家人。

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,目光一闪的乔立春垂下眼眸,还真贤慧的跟在韩重华身后,一前一后相隔不到三步,乍看之下真有几分夫唱妇随的意味。

但谁也没想到她脑子里转的是想拾块砖往他脑门上敲,看能不能把他敲得清明些,别什么话都未经大脑就说出口。

她和他能是咱们吗?顶多是较有往来的邻居罢了,你送我一把菜,我还你几根葱,偶尔借借酱油,不交恶的摆个笑脸而已。

「娘,你回来了。」

「娘,我好想你。」

看着朝她奔来的孩子,乔立春笑着一迎。

「有没有淘气,有没有听菊芳姊姊、菊月姊姊的话。」

「没淘气,听话。」四岁、两岁的娃儿异口同声的回话,小脸满是见到母亲的欢喜。

「是吗?我得问问两位姊姊,看你们说的是不是真话。」

看着周婶家的炊烟升起,乔立春才想到孩子大概饿了,趁着菊芳姊妹在厨房忙和时跑出来,看她回来了没。

对於孩子,她有几分愧疚,又要顾家又要干活,她确切的体会分身乏术的难处,没法面面倶到。

「真话、真话,不说谎。」娘欺负人,小孩子才不会骗人。

「好,真话。」乔立春往女儿鼻头上一点,又拍拍儿子的头。「宝哥儿,你跟姊姊们说一声,说你和妹妹跟娘回家了。」

「好。」

乔弘书很乖的跑进周家,一会儿又跑出来,使命完成。

但接下来的情形才叫乔立春傻眼,拉着她手的乔雅音同时也牵起韩重华的手,他居然就这么跟着她们进入了乔家。

「大哥,你是不是走错门了?」

这也是我要问的话,为什么我家多了一个人。

乔立春无语地看向趴在围墙上嘻笑摇手的韩重阳,心里也有这个疑问,她是不是太放纵韩重华那男人了。

韩重华笑得和善,从院里的菜园子摘把菜,又拔了一手葱。「今天吃小葱炒鸡蛋和凉拌青菜,你还不淘米下锅,一会儿菜弄好了还没有白饭上桌,你就等着啃桌角。」他对着弟弟说。

吓!这是他亲大哥吗?竟然威胁不给他饭吃。韩重阳连忙下了墙。

「还有肉肉。」无肉不欢的小家伙连忙提醒。

乔家什么最多,鱼肉、鸡肉,一堆的肉最多,全都是腌制好的,要吃的时候只要烤软了便能切成片端上桌,对乔立春这种厨艺不佳的人来说,方便又简单,好配饭。

「好,再炒一盘咸肉片,叔叔得先把咸肉上的盐洗去,再用葱拌炒,然后煮个鱼干豆腐汤。」韩重华看了乔立春一眼,意思是说:除了晒鱼干、咸鱼、咸肉,发硬的肉干,你还会做什么。

「哇!我要喝豆腐汤,韩叔叔煮的汤比娘还好喝……」不说谎的孩子一不小心就往亲娘的心口插刀。

这是叛变吗?连孩子都被收买了。乔立春不满的一瞪眼,但她不得不承认,韩重华烧的菜比她好,连她都宁愿吃他煮的饭菜,而不愿咽下自己弄的木炭菜。

* * *

「娘,我们要去哪里?」